電動滑板車擬明年合法 規管面積速度 議員倡限路段
【明報專訊】運輸署今年5月在將軍澳南及香港科學園旁的部分單車徑,實行為期半年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先導試驗」計劃。本報接獲消息稱,政府計劃明年內將電動滑板車合法化,用作市民的代步工具,擬於明年初提交議案至立法會及公眾諮詢,同時規管滑板車的面積及速度。有立法會議員指出,目前未見立法會議程談及滑板車議案,惟認為政府應同時規管滑板車的行駛地方及路段,避免意外。
先導計劃本月完 明年公眾諮詢
有網媒昨引述業界消息報道,政府計劃明年內將電動滑板車合法化,有消息亦向本報指出同樣計劃。本報昨向運輸及物流局查詢,局方着記者參考早前回覆議員的書面質詢。該局早前提及運輸署的先導試驗,指該計劃為蒐集在港鐵大學站至科研路之間的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作短途代步的資料,將分析和審視試驗結果、其他司法管轄區∕城市的做法,以進一步制訂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規管架構,並將適時匯報立法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認為,即使合法化,政府仍應規管滑板車行駛的路段及速度,包括禁止滑板車於公路及單車徑行駛,因或會對初學者或其他駕駛者構成意外。
香港便攜式電動車總會創會顧問嚴丞翊指出,即使尚未立法,已有不少市民使用電動滑板車,認為本港在相關法例的訂立上較其他國家落後。他認為只要政府加強監管,相信滑板車的危險性甚至比踩單車更低,又期望滑板車合法化後初步可在單車徑使用,未來延伸至部分慢速馬路及行人路,並可成為核心的非高速公路接駁交通工具,減少出行時間。他又說,本月中先導計劃結束前,將於科研路的單車徑召集同好舉行馬拉松比賽,增加市民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