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兩人不認煽動 爭議半年檢控期限 辯:不得就10文章提控 控:文章可反映「持續串謀」
【明報專訊】已停運的網媒「立場新聞」,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前總編輯鍾沛權,以及「立場新聞」母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是回歸後首宗涉及新聞媒體的煽動案。母公司續缺席聆訊,被視為不認罪受審,另兩人皆不認罪。辯方爭議控方不得依賴超出法定檢控期限的10篇文章提控,否則控罪便「無邊無垠」;控方則力陳文章可反映各被告持續串謀犯案。《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圖)認為議題複雜,押後今天宣布有關檢控期限爭議的裁決。
官今就期限爭議裁決
3被告Best Pencil(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被捕時52歲)及林紹桐(被捕時34歲),同否認於前年7月7日至去年12月29日,與其他人一同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已還押10個月的鍾及林昨日由囚車押送到庭,不時與旁聽親友及多名前「立場新聞」記者揮手。
另爭拗需否證犯罪意圖控罪合憲否
原審理本案的法官謝沈智慧因疫情要隔離,改由郭官主審。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歸納三大爭議點,包括控罪內容是否超出法定的檢控期限;控方需否證明被告的犯罪意圖有煽動性;控罪是否合憲(見圖)。
雙方昨同意先爭辯首個爭議點,其餘留待結案陳辭處理。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認為,法例訂明煽動罪須在案發後6個月內提控,即只涵蓋去年6月29日至12月29日,但立場新聞在去年6月27日下架其中10篇涉案文章,連結早已「死link」,不能瀏覽,故控方不得就這10篇文章提控。
控方則主張本案是以「串謀」罪提控,基礎是各被告在控罪的18個月內,有協議發布煽動文章,故檢控期限外的文章屬「明顯的行為(overt act)」,可反映各被告「持續」串謀犯案,又強調本案僅控以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而非分別起訴17項控罪。
控方續指出,17篇文章均是反映當時社會狀况,可見串謀者根據社會的熱話,把握機會發布煽動文章;並重申法庭有權審視控方的控罪是否恰當,但認為控方沒有濫用程序,是恰當地提控。
辯方則重申僅要求控方根據期限檢控,不是指控罪不恰當;又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159D的「對提出法律程序的限制」條文,列明若相關檢控期限屆滿,便不得控以串謀罪行,而控方案情橫跨18個月,明顯超出煽動罪的6個月檢控期限,質疑控方不能以串謀罪「繞過(circumvent)」此期限,否則立法設限並無意義。
明報記者
【案件編號:DCCC 265/22】
(立場新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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