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下月起徵電子煙消費稅
【明報專訊】內地將向電子煙徵稅,其中生產(進口)環節的稅率為36%,批發環節的稅率為11%,自下周二(1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網站消息,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將電子煙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在煙稅目下增設電子煙子目,電子煙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納稅。納稅人生產、批發電子煙的,按照生產、批發電子煙的銷售額計算納稅。電子煙生產環節納稅人採用代銷方式銷售電子煙的,按照經銷商(代理商)銷售給電子煙批發企業的銷售額計算納稅。納稅人進口電子煙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內地傳統煙草綜合稅負目前高達66.8%,2021年煙草行業實現工商稅利總額13,581億元(人民幣,下同);內地共有電子煙製造及品牌相關企業超過1500家,市場規模19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