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法》研訊強制傳喚省長廳長
安省政府上庭提司法覆核申請 稱省長作證傷害「無法彌補」
【明報專訊】安省政府周二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反對「公共秩序緊急委員會」(Public Order Emergency Commission)強制要求省長道格福特和前總檢察長、現衛生廳長瓊斯(Sylvia Jones)出席研訊作供的傳喚令。
省司法廳援引議會特權為由,指道格福特和瓊斯不能在渥太華舉行的研訊中作證,法庭文件顯示,省府爭辯稱,如果不撤銷要求安省省長和前總檢察長在《緊急法》(Emergencies Act)研訊中作證的傳票,「將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法庭已定於11月1日聽取有關申請的爭辯。
因上述兩人反覆拒絕自願出席聆訊,「公共秩序緊急委員會」已在周一時對他們發出傳喚令,要求兩人11月10日出席作供。
相關研訊是為調查聯邦政府今年2月首度援用《緊急法》(Emergencies Act)結束「自由車隊」抗議的作法是否恰當。
道格福特與瓊斯
缺席省議會議事
道格福特和瓊斯周二都缺席省議會,招致其他黨派議員更猛烈的批評。新民主黨議員哈登(Joel harden)向記者表示,渥太華市民滿腹疑團,道格福特和瓊斯必須為逃避而不是面對問題作出解釋。
代替道格福特在質詢環節回答提問的政府議會領袖卡蘭德拉(Paul Calandra)稱,公開研訊屬「警務問題,而不是政治問題」。他說,「我們目前正協助委員會,呈交重要的內閣文件,並確保已有證人。」
不過,自由黨黨魁弗雷澤(John Fraser)不滿省府的回應,指省長必須現自解釋事件的來龍去脈。他說,「若我是他,我會為沒有及時行動而感到羞恥。我們都叫他出來面對。他應到委員會作證,或至少在某處解釋原因,以某種方式解釋為何他沒有在那段極為關鍵的時刻去做他應當做的事情。」弗雷澤又說,所有其他級別的政府均有參與公開研訊,包括聯邦總理和渥太華市長,而道格福特與瓊斯亦有責任,應為做過或沒有做的事情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