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冒前女友網曝個人資料 男子控7起底罪
【明報專訊】26歲客戶服務助理涉於去年10月於社交平台冒充前女友身分,並披露其個人資料,使陌生人聯繫前女友並意圖交友,而遭私隱公署起訴共7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被告要求將案件押後10月6日再訊,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及控方文件,其間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不得直接或間接干擾控方證人。
被告何牧華(26歲)報稱資深助理(客戶服務),7項控罪指控他於去年10月19至26日多次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女子X的相關同意下,披露X的個人資料,即其教名、姓氏、中英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公司電話號碼、工作電郵、公司名稱、職銜、大學名稱、年齡、身高、相片、Instagram帳戶名稱,意圖導致X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X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被告沒律師代表,但稱已聘用私人律師,需時索取法律意見及控方文件,獲准押後至10月6日再訊;控方另獲批匿名令,任何人不得披露X的個人資料,包括其Instagram帳戶、就讀大學等。
【案件編號:STCC 19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