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錯日子」押後判 官准寇鴻萍保釋
【明報專訊】從事保險業多年的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於2009至2017年11次逃稅,令稅務局少收約8萬元,早前被裁定11項「蓄意意圖逃稅」全部罪成,還押候判,原定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曾慶東甫開庭稱,裁決當日「計錯日子」,索取報告需兩周處理,押後至下周五(29日)判刑。辯方申請保釋外出獲批。
被告梁寇鴻萍(現年60歲)昨穿西裝外套出庭,精神不俗,步出囚室時向其丈夫梁廷鏘揮手。法官聽取辯方申請保釋的陳辭後,批准被告以5.5萬元保釋、不得離港、居住報稱住址、每日到警署報到,被告離開前亦須接觸感化官,確保獲取背景報告的進展順利。被告向律師確認保釋條件時舉出「OK」手勢。下午3時許,她由丈夫陪同下步出法院,乘坐七人車離開,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控罪指稱,被告2009至2017年11次逃稅,包括五度於課稅年度報稅表虛假聲稱父親寇賡發與她連續全年同住,而無付出十足費用;三度在「梁寇鴻萍公司」損益帳上聲稱辦公室助理支出為每年28.8萬元;另三度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聲稱,僱員孫永斌及鍾永慧在該些年度內每年分別獲9.6萬元薪金。
【案件編號:ESS18088-180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