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國安法下集會自由如常 僅因疫情受限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實施近兩年,卸任在即的特首林鄭月娥接受香港電台專訪時,回顧過去5年施政生涯,稱在國安法下,港人的言論、集會及新聞自由均未有改變,認為在新冠疫情下,因應公共衛生問題,市民的自由無可避免受到限制,但部分別有用心的人將集會示威自由與國安法掛u。她又說,即使國安法實施後,傳媒仍可批評政府,甚至嚴厲批評她本人,反映新聞自由並無受影響,又稱若傳媒自我審查,則無法控制。她說,若市民將移民及不敢寫作等問題歸咎於國家安全問題,如同令國安法成為代罪羔羊。
指新聞自由無變
傳媒自危「政府無法控制」
林鄭月娥稱,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本港的言論及集會自由如常,僅因疫情受到影響。她說,當疫情過後,市民受到《基本法》保障,可以繼續舉辦和平合法的遊行集會。她以國安法第4條為例,稱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亦要確保港人享有的自由。
談移民成因
稱掛u國安法是「代罪羊」
至於新聞自由方面,她認為同樣不受影響。她談及近期不少網上媒體結束運作,有聲音擔心報道或會誤墮法網,她說若這屬於傳媒自己的擔心,政府無法控制。她又說,不少人將目前市民移民、不願意投資香港甚至不敢寫作等,都主觀地與國安法掛u,將原因歸咎於會觸碰國家安全,無疑令國安法成為代罪羔羊。她認為要分清楚兩者,並指國安法令香港有穩定環境,便利營商。
林鄭又補充,目前政府新聞處有登記制度,而且本港回歸後至實施國安法,媒體的登記數字增長,當中不乏境外媒體。她又說,每個周二的行政會議前她見記者的環節,都可見到網媒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