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資助大學按條例聘校長 政府不干預
【明報專訊】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大學校長遴選機制的文件,稱在院校自主原則下,各教資會資助大學均按其主管條例訂明的內部機制、規則和程序處理校長聘任,政府及教資會並無參與,亦不會干預有關事宜。
根據八大提供的資料,新校長聘任程序需時10至24個月不等。嶺大2月宣布校長鄭國漢明年8月31日任期屆滿後退休,校方於文件稱,需時18個月完成聘任程序。嶺大稱,會委託專業招聘顧問公司協助遴選委員會進行全球招聘及物色下任校長程序,而委託專業招聘顧問公司的招標程序5月完成。遴選委員會將與大學持份者會面,蒐集他們對遴選準則及過程,以及對下任校長期望的意見。
中大機制 任滿前至少兩年商續任
教大校長張仁良亦於明年8月31日任期屆滿後卸任。教大於文件稱,將委任專業招聘顧問公司負責招聘工作,按照校董會通過的遴選準則及職位的工作要求在全球物色合適人選。
中大早前宣布,校董會通過延續校長段崇智任期3年,部分人質疑程序。中大於文件提及續任機制,稱現任校長的任期屆滿前至少兩年,大學校董會主席就校方與現任校長是否均有意作續任安排,與現任校長及其他獲授權之大學校董會成員商討。如確定雙方續任意願,會向大學校董會匯報。而大學校董會可按意願授權主席,就現任校長續任安排諮詢大學成員及持份者,並根據結果,按一貫做法決定是否續任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