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shop踩國旗 3人囚40至44月
【明報專訊】2019年9月22日有示威者響應「和你shop」,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踐踏國旗及破壞港鐵站設施,兩男一女被告早前被裁定在好運中心外暴動罪成,其中男工程師另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各人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4個月至3年8個月。法官謝沈智慧認為,本案暴動明顯有預謀,示威者各司其職堵路,並稱社會上有真誠固執的人將其信念強加諸他人,如同騎劫,須予以阻嚇。
被告依次為銷售市場主任陳樂怡(24歲)、工程師周錦威(23歲)及地產經紀黃溢霖(43歲),由於各人熱心公益,減刑後分別判囚41個月、44個月及40個月。
法官判刑時稱,案發時有示威者以伸縮鐵閘堵路,另有人叫喊「魔法師」後,隨即有人縱火,可見暴動有組織及預謀,縱火亦是意料之中。當日現場交通癱瘓、公共秩序受影響,但由於沒有人命傷亡,法官認為在同類案件中不是最嚴重。
法官續稱,本案暴動有預謀,示威者各司其職以鐵閘等在源禾路堵路,5分鐘內癱瘓交通。3名被告並雖然非牽頭或煽動角色,但次被告周錦威嘗試拉走遭警員制服的女友,即首被告陳樂怡;而第三被告黃溢霖則協助搬小巴站牌設置路障。法官稱,警員執法理所當然,而周阻差辦公是目無法紀。
官斥信念強加於人 社會不容忍
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關心社會,只是用了錯誤方式表達訴求,惟法官反駁,那些真誠固執的人將其信念強加諸他人,如同騎劫,社會並不會容忍,受政治理念驅使犯案亦非求情理由。對於首被告在求情信稱政治難分對錯,法官反駁,她選擇以違法行為表達意見是冥頑不靈,而眾被告的前途受損是咎由自取。
【案件編號:DCCC 221/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