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達權:申領牌照非黃偉強負責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反科技園租契一案,本為同案被告的集團財務總裁周達權昨繼續作供。辯方引述,周早前稱黃偉強沒參與營運決策,而公司牌照申請須由高層決定,周在庭上同意,說這屬重大決定,而公司就將軍澳工業h申領牌照事宜亦不是由黃偉強所管。
代表黃偉強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根據文件,指出壹傳媒制定採購政策和程序,並問採購政策是否適用於力高顧問,周達權回答稱力高不受政策規限,但以他理解,力高員工會盡量依從政策,例如為黎智英私人採購,他估計有助簽發支票等手續。
辯方指力高員工收利市
須經壹傳媒人事部審批
黃佩琪指出,有力高員工誕下嬰兒後獲得1000元的祝賀利市,須由壹傳媒人事部審批,並經周和Mark Simon簽署。法官陳廣池問「點解要咁嚴重?要4個人簽名?」,周表示那因為需要公司開出支票。黃佩琪又稱,力高員工要簽署壹傳媒的紀律守則,但周稱他並不知情。
黃佩琪提及,黃偉強負責處理力高汽車、遊艇,以及黎位於嘉道理道住宅的維修事宜,周同意這屬於黎私人生活的需要。黃佩琪稱,力高是為黎私人生活辦理採購事務,目的是分開處理其私人開支帳目。周回應,該些資產均是力高持有,由力高開出採購申請表的款項,自然會視為力高支出。
周又說,黃偉強會就工業h申請牌照事宜與科技園聯絡,至於哪些公司須申領牌照,並不由黃偉強所管。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349/21】
(壹傳媒違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