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官下屆取消凍薪 行會接納「追落後」加2.6%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2020年起決定,政治問責官員連續兩個年度凍薪,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日前接納檢討政治委任官員薪津的獨立委員會建議,由今年7月履新的第六屆政府司局長薪酬取消凍薪、恢復根據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每年調整,並「追落後」將凍薪期間累計升幅計算在內,即兩年合共2.6%,最終將交候任特首辦考慮。建議下,第六屆政府一名局長的月薪由現時約34.8萬元,追落後提升為以約35.7萬做基準,並根據按年調整機制 ,跟隨截至今年5月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平均按年變動再調整。
委會報告:不應視作加薪
委員會在報告中強調,只是根據財委會機制將薪酬「回復至應有水平,而不應被視作加薪」。委員會解釋,凍薪安排只是第五屆政府根據當時環境決定,「凍薪屬自願性質,應只適用於第五屆特區政府的政治委任官員」。
根據委員會昨公布獲行會接納的報告,委員會建議維持目前政治問責官員的現金薪酬框架大致維持不變,在最多可累積年假由目前22個工作天增至33個工作天,並在辭職或離職時未放假折算為現金,上限最多11個工作天,後者與私人機構做法看齊。
其他待遇則大致維持不變,例如每名司長獲編配官邸,每名司長、局長和特首辦主任在港時可各獲提供一輛汽車連司機。目前政治問責官員與公務員享有相同的醫療及牙科福利,委員會認為,應審慎檢視不同層級的政治問責官員所獲醫療及牙科福利,會2025年3月委員會任期屆滿前檢討。
(特首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