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足卓耀國認襲前女友 官批求情信「想淡化件事」
【明報專訊】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卓耀國涉於去年9月,因感情糾紛踢前同居女友的大腿5下及箍頸5秒等。卓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還押至4月24日判刑,等待索取心理報告。被告解釋,當時前女友談及刪去他姑姐的唯一遺照,令他一怒之下施襲,裁判官梁雅忻質疑內容與他承認的案情不符,「感覺被告想淡化呢件事」,辯方終撤回求情信。
曾涉淋紅油濫藥 正服刑
被告卓耀國(現年27歲,圖)早前涉淋紅油,感化期間尿液驗出含大麻酚,改判囚3個月,現正服刑。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自幼父母離異,自7歲與母親斷絕來往,一直與祖父母、姑姐、叔叔同住。被告2019年曾與一隊瑞士足球隊簽約,惟因社運及疫情未能入隊,其後誤交損友、誤入歧途。被告親撰求情信表示,與事主互相同意分手,當日事主重提刪除他姑姐遺照一事,令他盛怒下施襲。不過梁官表示,案情中是事主先提分手,信中僅提及踢大腿一下亦是淡化事件。辯方終撤回求情信。
案情指出,被告與事主原在油麻地德基大廈一單位同居。去年9月4日下午3時半,事主提出分手,要求被告搬走,兩人爭執時被告踢事主的大腿、拍打其枕骨並箍頸,事主一度不能呼吸,被告方放手。事主翌日報警並送院驗傷,被告隨後被捕,在警誡下承認出於憤怒傷人。
【案件編號:KCCC 27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