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 台男判死刑
台灣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前年遭姦殺,高雄橋頭地方法院今(18日)一審裁定梁姓被告「強制性交未遂、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全案仍可上訴。梁姓被告身穿綠色外套出庭,低頭聞判,判決後並沒有作任何表示。被告的家人和事主家屬、律師均未到場。
遇害女大學生2020年10月28日晚從台南校園步行返回宿舍途中,在台鐵高架橋下遭其時28歲疑犯用繩索勒住頸部,拖入草叢強行性侵,其後被強行拖上車,死亡後遺體遭棄置在高雄山區。
審理該案的法庭庭長楊智守在宣判後於記者會指出,判處死刑有多個理由,包括疑犯預謀且有計劃犯罪、犯罪手段殘忍、犯後未見悔意、再犯機率高、社會危害程度大及嚴重破壞台灣國際形象。(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