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手記:「內外有別」結束了? /文:尚東美
【明報專訊】「不好意思,審批沒通過,也沒有解釋,十分抱歉。」某大學教授這樣回覆記者。這時距離採訪申請已經過了4天,翌日就是截稿日,實在是火燒眼眉。教授又說:「你們是香港媒體,審批當然是會嚴一點,但其實也跟境不境外關係不大了,內地媒體的採訪申請也經常不批。」
他透露,現時高校很怕教師對傳媒或學生「亂說」,將此納入「師德」評議,舉足輕重,嚴重者將影響前途。不僅記者的提問要交給學校有關部門過目,該教授擬準備的回答也要提前寫好,到時照荂u過審」的版本回答,這一規定不分內外媒,全都統一操作。
過去寫手記,「內外有別」是常見題材,境外傳媒記者羨慕境內記者的通行無阻,境內記者也眼紅境外記者的暢所欲言,如今竟同此涼熱。無獨有偶,早前記者想約一名受訪者,恰好遇上內地行家也要採訪同一人,於是順便同行。不過,原本想去的拍攝場地單位表示「禁止新聞機構拍攝」。記者原以為又是境外身分敏感,向對方解釋自己是《明報》常駐內地記者,持有效記者證,誰知對方表示,無論境內境外傳媒,一律不能拍攝。一同摸門釘的內地行家也搖頭嘆氣,又不是敏感題材,這麼緊張做什麼?
今時今日,受訪者的壓力不僅來自上級領導,也來自互聯網。一旦講話有絲毫閃失,被截圖放上社交平台,可能沒頭沒尾沒上下文,就先被「公審」一番,有時壓力大到所在單位不得不辭退「失言」者。為免「社死」(社會性死亡),最好就不要出現,在互聯網看不到的現實社會中「苟且偷生」。
文:尚東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