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判反修例暴動罪最重刑期 王詩麗任區院法官
【明報專訊】司法機構昨宣布,委任王詩麗(圖)為區域法院法官,有關任命今日起生效。王詩麗擔任區院暫委法官時曾審理一宗理大外圍暴動案,將丟汽油彈的被告判監5年8個月,為反修例案中示威者就暴動罪最重的刑期。
王詩麗於1994及1995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97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檢察官。2000年,她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及後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中國法與比較法法學碩士學位,2013年擔任常任裁判官。
王詩麗曾審理涉及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的彌敦道暴動案,裁定3名男子暴動等罪成,判監5年至5年8個月。她當時表示,涉案暴動猶如戰場,須對犯案者迎頭棒喝,不就求情減刑。此外,她在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的6.12包圍灣仔警總案,表示3人積極參與示威,目的是挑戰警方權威,亦斥黃之鋒領導集結的行為自私,判囚7個月至13個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