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灣區三年」專題:GBA話你知:大灣區「四核」驅動 目標打造創新經濟體
【明報專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於2019年2月18日由國務院印發,提出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發展核心引擎,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為重要節點城市,形成大灣區「9+2」格局,在規劃背景、總體要求、空間佈局等方面合作建設。其中定位香港為「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
規劃將大灣區發展目標分為近期(2022年)及遠期(2035年)。近期目標是灣區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粵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廣泛,發展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遠期則展望灣區形成以創新為主要支撐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區內市場實現高水平互聯互通,宜居宜業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