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擬改舍堂收生準則 CGPA舍堂參與各佔半
【明報專訊】港大擬改革舍堂制度,消息稱,改變包括舍堂收生準則、「宿生重收小組」組成等(見表);其中,學生的學業成績將視作入住條件,由過往要求宿生總成績平均積點(CGPA)達2.0水平,改為CGPA及舍堂參與各佔50%。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黃靖軒與宿生會正就舍堂改革做問卷調查,他指宿生透過舍堂實踐領導、溝通能力及拓闊社交網絡,憂慮入住條件向學業成績傾斜後,或令他們舍堂參與大幅減少。
港大至截稿前沒有回覆。
港大現設13間供學生住宿的舍堂,過往舍堂要求「續申入住者」(即曾入住舍堂的宿生)CGPA達2.0水平,並會考慮其過往參與活動程度及行為。
消息人士稱,港大中央管理小組(Senior Management Team)擬推改革,將重收準則分為CGPA及舍堂參與,今年4月起生效;並在一年後,再改為考慮CGPA、舍堂參與和校園或社會服務,三者各佔33%。
指條件向學業成績傾斜
學生代表憂削宿生參與
黃靖軒昨在社交網站表示,正與13間舍堂的宿生會幹事做問卷調查,冀收集對校方改革舍堂制度的意見。他表示,倘宿生日後申請重新入住時,學業成績要求佔一半,擔心削減其過往在舍堂活動表現和貢獻的考慮,希望校方能維持原有舍堂收生準則,「住Hall(舍堂)與上課不同,好多人想在入住期間發掘自己優點,並非只考慮自己家住得遠等因素」。他又說,港大各舍堂的特色就是在於其「不一致」,「有些Hall特色是學生體能較強、有些Hall特別關注時政,只用讀書『掂唔掂』,未必有助不同的Hall揀選宿生」。
增小組校方代表 減宿委會成員
另外,消息稱,改動亦涵蓋負責檢視續申入住者的「宿生重收小組」,校方擬增加3名港大學生發展及資源中心(CEDARS)代表,成為組內最大多數的代表,原因是以便他們向舍監提供專業意見及支援,有助不同舍堂增加一致性;小組日後由7人組成,另設成員包括擔任主席的1名舍監、兩名宿生會成員及1名導師。
至於「宿舍委員會」,日後擬將組成人數減至約20,且由港大副校長(教學)何立仁出任主席,而原本在委員會的各舍堂代表,改由舍監及宿生會隔年輪流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