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場教師《基本法》試 問什麼50年不變
【明報專訊】今年9月新學年起,公營學校新聘常額教師必須在《基本法》測試及格才能獲聘。教育局昨日以先導形式舉辦首輪教師基本法測試,逾5000人報考,出席率約八成。有應考教師認為考核個別條文對教學工作「無乜用」,亦增加教師壓力;亦有主修教育的大學生赴考,擬為新學年入職做準備。
題目問船泊登記 考生:識來做乜?
教育局在全港設立9個考場,昨日約百人到荃灣聖公會李炳中學應考。有關測試形式參照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測試,全卷15題,每題4個選項,20分鐘須完成,答對8題或以上為及格。教育局表示第二輪測試下月舉行,局方將適時公布安排。
綜合考生稱,有題目涉及基本法第一章第5條,問香港特區保持原有的什麼東西五十年不變,正確答案為「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該題選項另有「制度和生活方式」、「政策和生活方式」、「制度和政策」;亦涉及第四章第60條,問政府沒有設立哪個部門,答案應為「民政司」;亦包括第五章第125條,問本港船泊登記以什麼名義頒發證件。
任教中學的梁先生考慮到下學年或將轉校而報考,他認為考核個別條文「無乜用」,「例如船隻那題,你不是行船,又不是雯謘A識來做什麼?」他說,如果任教生活與社會科或公民科,課程或觸及基本法,做好備課已能應付,毋須設測試,加上教師課擔重,他認為可透過講座來推廣基本法。
有考生指「新時代的要求」可接受
在大學主修中史教育的劉先生說,試前花約1小時溫習,認為試題簡單,亦如他所料,不涉及《港區國安法》的題目。他覺得當局安排相關測試可接受,形容為「新時代的要求」。對於下學年即將入職,他特別關注中三中史科,稱近代史有較多具爭議的課題,擔心或觸碰政治問題。
正在大學主修音樂教育的李小姐說,部分考題問法刁鑽,若不及格將報考下輪。對於當局首設相關測試,且正研究教師宣誓安排,她說現有要求較麻煩,但慨嘆沒辦法,「始終要做這行,就要經過要求的程序,無可能為了不想做,放棄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