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費營申短租被拒 負責人稱市民有需求
【明報專訊】疫情下,新界湧現收費營地,惟接連被揭發有部分營地未有向部門申請改劃土地用途,或佔用政府土地,破壞生態價值地點。馬草壟生態園負責人林先生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自己是退休商人,過去在內地營商,退休後回港,希望「做些小生意」。他稱有見政府營地關閉,認為巿民有需求,但發現申請程序繁複,他表示曾向地政總署申請但不獲批,「想擴闊條路又不知向哪個部門申請」,希望跨部門提供一站式諮詢服務,並提供清晰指引,避免經營者誤墮法網。
林先生說現時在馬草壟居住,生態園有部分土地由他持有,他再向其他地主租用其他土地並建立生態園。至於在落馬洲行動基地旁另一幅正在施工的魚塘,他承認租用部分土地,計劃發展類似生態園的設施。
否認填塘 促部門整合指引
林先生否認有填塘,他表示有見平日不少市民騎單車經過馬草壟,市場對收費營地有需求,故租用土地提供康樂設施,希望市民郊遊有落腳點,「亦可以欣賞具生態價值的地方,而不是匆匆行過」。他解釋,在私人土地經營收費營地,「可以將荒廢的魚塘活化,並提供^_供郊遊人士歇息」,不過要向多個部門闖關,例如地政總署、規劃署、環保署等,「遊戲規則是有的,法例亦清晰,但一般市民是否一定熟讀法例?」他指現時新界收費營地湧現,其中一個原因是政府營地一直關閉,市民對營地有需求,地主希望迎合市場是無可厚非,但部門各自執法,令人無所適從,故他促請部門整合一套指引,令經營者有法可依,亦可避免誤墮法網。
發展局表示,視乎營地所處的地點及其營運細節,營運者或需向政府部門申請許可。就土地使用而言,營運須符合分區計劃大綱圖或取得規劃許可,及符合地契條款或取得地政總署批准修訂或放寬限制。
(城市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