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敗者涉提供娛樂誘票 表演者稱無拉票
【明報專訊】2019年區議會選舉在中西區大學選區落敗的獨立參選人歐頌賢,涉以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誘票,她否認兩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兩名表演者和書法家均表示不曾為被告拉票,書法家稱不認識被告及只專心教寫書法,又稱曾被提醒不要叫人投票。
被告為歐頌賢(44歲,機械工程師)。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前年10月10日及16日案發時街站擺放印有被告姓名、肖像及職銜的易拉架。事後,被告向兩名表演者支付共1200元,及向書法家支付800元,被告有申報費用為選舉開支。
庭上播放被告製作「正能量歌曲街站」和書法班宣傳片段。街頭表演者杜卓婷供稱,因當時社會氣氛沉重,她應邀以正能量為題,與彈結他的徐朗翹於前年10月10日在西營盤港鐵站外唱歌約一小時。杜表示,專注唱歌沒留意在場的被告,兩人均稱沒為被告拉票。杜同意,難以得知活動真正目的,例如或以正能量包裝宣傳選舉。
書法家稱不識被告 曾被提醒勿拉票
書法家郭顯明(又名郭騰龍)書面供辭稱,前年10月16日獲邀到上址教書法,他強調不認識被告、不知她是候選人。郭稱專心教授寫書法,及後回想起聯絡他的女子,曾提醒不要叫人投票。他沒追問活動是否關於選舉。
選舉義工盧紀慈供稱,她於兩項活動中派發寫有被告政綱的傳單,被告亦在表演者旁派單張。盧不知接傳單者之後有否駐足欣賞表演,她承認提議找郭辦書法班,但沒叫郭幫忙拉票。盧同意辯方形容,她只默默派傳單,沒有呼籲支持被告,也不提選舉;她亦同意活動不限當區選民參與,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ESCC149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