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驗船無明文規定 只靠經驗
【明報專訊】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當年揭示南丫海難其中兩個禍因,包括「南丫四號」船上沒有兒童救生衣,以及座椅鬆脫。根據警方的死亡調查報告證供,海事處檢驗南丫四號時並非每次都檢查救生衣和座椅,檢驗方式亦各有不同,但亦有證人供稱從未見過驗船人員點算救生衣數量及檢查座椅。據海事處人員證供,內部雖有檢驗項目守則,但無明文規定如何檢驗,往往靠經驗。
證人稱未見過點救生衣驗椅
據港燈職員口供,船員會自行處理船上小型維修,例如座椅螺絲鬆脫等,複雜或大型維修則由外判船廠負責。至於船上救生衣,最初由財利船廠提供,其後由港燈購買,放在船上所有_底、上甲板層駕駛房櫃、主甲板層樓梯櫃和船員房。綜合證人口供,驗船督察會抽樣檢查救生衣,包括要求船員取出檢查、用雙手拉扯救生衣繩以檢查是否有發霉、「用手指指爣洏穻蝖v、「叫船員打開或試穿救生衣」,亦有在棄船演習期間、當船組人員穿救生衣時檢查。
座椅方面,有港燈職員供稱未見過驗船督察用任何方法檢查,亦有部分人稱見過驗船督察用手搖晃座椅,但沒蹲下或俯身檢查。多名海事處驗船督察稱,因內部守則無指示,只可憑經驗檢驗座椅。
海事處人員:有人驗船前添置「道具設備」
另外,警方早於2014年至少向6名財利職員、1名港燈職員及1名海事處人員盤問「道具船」或「影子船」,但大部分人均答不知道或沒聽聞,惟該名海事處人員則指沒有「道具船」,只有「道具設備」,並解釋分「有變冇」、「冇變有」兩種,分別是驗船時將事前沒向海事處申請加裝的設備拿走,以及添置船上不足或沒有的設備;他又指有船東會向一些公司、或其他船租用設備在驗船時用,這些公司早期設在海事處油麻地、香港仔、西貢、筲箕灣等地區辦事處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