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姬煽動罪判囚 聯國質疑政治審判
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發言人佐敏吞昨(6日)表示,原國務資政昂山素姬和民選總統溫敏因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和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被法院判處4年監禁,但軍政府首腦敏昂萊同日稍後在國營電視台發聲明,表示要「特赦」二人刑期減至「監禁兩年」,即原先宣判刑期的一半,而且會是軟禁首都內比都家中服刑。軍政府發言人其後向法新社確認決定。多個西方國家和組織抨擊法院判決,聯合國亦質疑判決受政治影響。
路透社報道,昂山素姬面臨12宗控罪,包括多宗貪腐指控,以及違反國家機密法、電信法和新冠病毒疾病防疫規範,最高刑期累計超過100年。昨日的判決只涉及「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和去年「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出現競選拉票活動的控罪,原訂上周二(11月30日)宣判,但軍方掌管的法院當天臨時宣布押後。
佐敏吞昨表示,昂山素姬與溫敏將在首都奈比都面對其他審判。在奈比都舉行的審判不對傳媒開放,軍政府的公共資訊管道也未提到相關訴訟,昂山素姬的律師亦被禁止公開發言。昂山素姬的支持者認為,當局加諸素姬身上的罪名毫無根據,目的是要結束她的政治生涯,並讓她官司纏身和繼續消失在公眾視線,以利軍方鞏固大權。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Michelle Bachelet)形容這是秘密進行的「假審訊」,完全具有政治動機。英國外相卓慧思(Liz Truss)稱判決是軍政府打壓反對派和民主自由的又一企圖。國際特赦指以虛假控罪重判昂山素姬是要「令自由窒息」。
緬甸軍方今年2月1日發動政變,昂山素姬、溫敏和全國民主聯盟(全民盟)部分高級官員被軍方扣押。2月3日,溫敏和昂山素姬分別被緬甸警方起訴。緬甸過去10個月爆發一連串抗議軍方政變奪權的示威活動,當局多次鎮壓,造成最少1300人死亡,近日國內仍有零星「快閃」式示威。(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