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柏文大廈要有廉售單位 發展商損失恐轉嫁購樓者
多市議會通過房屋開發政策 市府不分擔費用 廉租屋租金改為不超過收入30%
【明報專訊】多市市府在前(12)日晚上公布,市議會已通過一個房產開發政策框架﹐規定新柏文大樓必須制定廉租或廉售單位的比例。草根組織認為規定雖佳﹐幅度太小﹐開發商則認為他們或需獨立負擔利潤損失、市府不予分擔﹐不公平。
市府的這項新政策﹐規定從2022年起﹐在地鐵站等公交樞紐附近建設的柏文大廈﹐必須包含5%到10%的廉租和廉售部分﹐至少100個單位﹔而到2030年﹐該比例將增加到8%到22%。
市府稱﹐類似規定在安省是前所未有﹐但在美國及加拿大其它地方之前已經進行過。
為低收入階層出頭的組織ACORN稱﹐多倫多市議會批准這個政策框架是個進展﹐但步伐太小。該組織的一位發言人說﹐市府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出﹐這個比例可以高達至少20%﹐「雖然我們取得一定進展﹐但這本來是一個在多倫多建設更多廉宜房產的好機會。」
建築業及土地發展協會(Building Industry and Land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BILD)會長韋科斯(Dave Wilkes)表示﹐他們對多市議會的政策十分失望﹐因為增加廉宜單位等於開發商發生損失﹐但市府卻無意加以補償。
根據該協會的計算﹐一個廉售單位﹐將增加開發商6.7萬元開支﹐「等於根據市場價購屋的人們﹐需要補貼低於市場價購屋的人﹐或者一些開發項目盈利不足。」
「更多廉宜房產是個好設想﹐但多倫多市府的做法欠考慮。」
懷雅遜大學城市和區域規劃教授安伯斯基(David Amborski)則擔心﹐業界將把損失轉嫁到業主頭上。他注意到﹐目前多倫多市府和發展商之間並沒有一個合作的系統。
與此同時﹐多市議會批准增加4塊土地﹐參與廉租屋開發。這4幅地﹐其中一幅在士嘉堡麥高雲路夾普格理斯路臨近士嘉堡市政中心﹐Bushby路40號。
另外3幅地分別是﹕艾靈頓西路2700號﹔羅倫斯東路4040號﹐以及East Bayfront。
這4塊地完成建設後﹐可提供1150到1400個柏文單位﹐包括450到600個廉租屋單位。議會同時批准了6塊地﹐進行前期準備﹐作為市府廉租屋計劃的後繼來源。
多市議會上周的大會﹐決定改變市府確定廉租屋租金的方式。市府現有的方式﹐是廉租屋租金和市場租金掛鉤﹐但市場租金升幅較快﹐帶動廉租屋租金上升﹐讓中低收入家庭難以負擔。
市議會現採納的是廉租屋租金和收入掛鉤﹐規定租金不可超過收入30%。按該新政策﹐一房無廳﹐廉租費用812元﹐年收入32,486﹔一睡房單位﹐廉租費用1,096元﹐年收入43,600元﹔2睡房單位1,661元﹐年收入66,440元﹔3睡房1,858元﹐年收入74,3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