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省卑詩疫苗護照不設豁免 憲法基金會擬發起法律挑戰
盼因醫療或宗教理由無法打針者獲通融
【明報專訊】鑑於緬省和卑詩省的疫苗護照政策不允許任何人被豁免,加拿大憲法基金會(Canadian Constitution Foundation)已致函緬省政府和卑詩省政府,告知該團體已準備發起法律挑戰,除非這兩個省府對那些因醫療或宗教的理由而無法接種疫苗的人士做出通融。
現年30歲的溫尼辟居民泰特(Sarah Tait)說,她在接種了第一劑輝瑞疫苗後出現了心肌炎,且症狀非常嚴重,以致她無法走樓梯。她因此而開始服用抗炎藥物,她的醫生建議她不要接種第二劑疫苗。
她說,因她生來只有一個腎臟,當她在服用抗炎藥物時,不得不每兩周接受腎功能的檢查。
泰特表示,自緬省實施疫苗護照的政策以來,她被排除在一些活動之外,已對她的精神健康構成了影響。她說:「我感覺我們受到懲罰,因為我們的身體不能適當地接受疫苗,我們有很糟糕的反應。」
加拿大憲法基金會的訴訟總監Christine Van Geyn指出,一些人面臨艱難的選擇,因為他們有諸如血栓或自體免疫性疾病或心肌炎等健康問題,可能使他們面臨來自新冠疫苗和新冠病毒的更大風險。
她說:「對於一些人而言,這是一個非常艱難的折衷方法,這一決定是非常個人化的。他們對於政府試圖通過單方面實施諸如疫苗護照等政策來強制達到某一結果而感到憤慨。」
緬尼吐巴大學的助理法學教授特拉斯克(Brandon Trask)指出,他對於緬省和卑詩省有關疫苗護照的指引與對於合理通融的長期要求相悖而感到擔憂,鑑於上述做法,這兩個省份應該考慮採用人權憲章中的但書條款,該條款允許省府廢除對某些權利的保護。
他說:「政府應該僅在他們有理由相信是合法的前提下引入法律,除非他們透過但書條款來做某些事情,否則,他們不得不承擔政治風險。」
然而,緬省政府疫苗實施特別工作組在向傳媒發出的一份聲明中強調說,沒有醫學證明來支持任何人在接種疫苗方面可獲得豁免。
上述聲明說:「緬省政府諮詢了我們的醫療顧問委員會,該委員會是由範圍廣泛的專科醫生、藥房和護士組成的。顧問委員會沒有確認任何健康狀況將對疫苗有永久性的禁忌。」
卑詩省的首席醫療官亨利(Bonnie Henry)不同意上述觀點,她強調說,也許有罕見的個案,人們因醫療的理由而無法接種疫苗。但她反對對這些人士通融,她強調說,卑詩省的疫苗卡所限制的活動具有臨時和非必要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