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未納棕地可建13條彩虹h
【明報專訊】本研社及綠色和平的棕地調查報告發現,政府未有計算約380公頃棕地中,以元朗區及北區相差最大,分別少了約285及51公頃(見表)前者相等於可建約13條彩虹h的公屋單位。其中在政府提出的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範圍外、位於潘屋村一帶的土地,近年出現違規倒泥發展,導致該處棕地兩年間增近3倍,但政府棕地研究不包括有關棕地。
政府3月公布新田/落馬洲樞紐的擬議規劃方案,初步劃定該樞紐發展範圍約320公頃,包括270公頃發展用地,估計提供3.1萬伙住宅。
有棕地面積兩年增3倍
本研社成員陳劍青稱,在該樞紐發展邊界外、位於潘屋村一帶棕地,近年出現違例倒泥發展,令該處土地遭破壞成為棕地,面積由2019年約1公頃大增至去年3.89公頃,增幅近3倍,但有關棕地並未納入政府研究內。
他稱,政府發展該樞紐規劃原意之一是要「充分善用棕地的發展潛力」,但同時忽略該樞紐邊界外一大片棕地,變相未能藉發展新田/落馬洲樞紐的契機,一併收回有關棕地發展,質疑削減新田/落馬洲一帶發展潛力。他又指,除潘屋村外,整個新田區的棕地約有45.7公頃,但政府只記錄28.9公頃,較實際情形數漏約一半。
沒作業長植被變隱形棕地
另外,報告亦指出,部分曾遭平整或填土破壞、但因現時未有棕地作業並已隨時間長出植被的土地,同樣未納入政府研究報告內,可被視為「隱形棕地」。其中在恐龍坑一帶土地,1993年仍是綠色植被,但過去20年間,該地不斷被平整發展後,再清空及長回植被。報告指這些土地生態價值較低,建議較郊野公園及填海更優先發展。
規劃署回覆稱,《棕地研究》顧問辨認的1579公頃棕地,包括約165公頃當時沒有營運的棕地;至於實地調查期間,顧問發現地塊已植被復原,未有視該地塊為「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