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後喪父患抑鬱 女童集結罪成判感化
【明報專訊】前年9月24日,大批市民在旺角警署外聚集,多人被捕。當年14歲就讀中二的女童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還押至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陳慧敏表示考慮到被告患抑鬱症,如要接受還押式刑罰,可能加劇病情,「唔係因為你年紀輕,純粹係你情G較為特殊」,判她接受24個月感化。
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後兩個月喪父,患上抑鬱症,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年紀尚輕,按感化官建議判感化令。陳官聽畢說被告向感化官否認曾參與示威,質疑她沒有真誠悔意。辯方澄清,被告願向受影響的警員致歉,亦承認曾向警員做出不禮貌手勢,只是向感化官表達不夠好。
官寄語勿辜負青春
陳官判刑時說非法集結控罪嚴重,即使不涉實際暴力,法庭都要防止暴力事件萌芽,不過被告面對情緒問題,一旦還押或加劇病情;雖然被告在求情信透露不想留案底,但參考兩名14歲男女童在理大外圍的非法集結案,上訴庭表明不留案底並不合適。被告在中學兩度重讀,陳官最後寄語被告「望向將來、勤力讀書」,「你已經魖潀~,唔好辜負青春,仲有媽媽對你的期望」,被告點頭表示明白。
【案件編號:WKCC1312/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