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毛孟靜夫違建 屋署不執法 803基金覆核被拒 官:無資格
【明報專訊】前特首梁振英創立的「803基金」早前提出司法覆核,稱立法會議員毛孟靜的丈夫違規改建淺水灣寓所的地庫停車場,屋宇署卻沒執法,要求法庭頒令署方重新考慮不執法的決定或強制執法。高等法院昨頒下判辭,形容署方並非以容忍態度處理違例建築物,只是按優先次序執法,假如署方因毛孟靜和其丈夫,或傳媒關注而改變現行政策將會構成不公,最終因「803基金」不符資格提出覆核,拒絕批出覆核許可。
申請方:梁振英有專業知識
官:本案只與法律議題有關
申請方為803基金有限公司,答辯方為屋宇署長。法官周家明在判辭指出,基金的目的為成立熱線舉報罪犯、鼓勵市民舉報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逃犯,以及整理反修例示威被告的名單,除了在本案沒個人權益外,亦對本案所涉的政策沒任何特殊認知和專家知識等。即使申請方聲稱基金為推廣本港法治,目前仍不夠資格提出本案覆核,認為毛孟靜的鄰居或大廈的管理人等,比基金有更直接的權益提出覆核。
就申請方形容梁振英為測量師,對涉案議題有專業知識,答辯方則反駁梁只是產業測量師,周官認為無論有關情G如何,本案只涉及解讀和應用屋宇署的政策,只與法律議題有關。
判辭:署方按優先次序執法
周官又表示,屋宇署處理違例建築物的政策,過去已受法庭接納和認可,形容署方並非採取容忍政策,而是按優先次序執法。假如署方基於案件涉及毛孟靜和其丈夫,或引起傳媒關注而改變現行政策,有關做法將構成不公。
就申請方質疑署方錯誤理解部分政策內容,周官表示同意有關觀點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惟因申請方不符提出覆核的資格,故拒絕批出覆核許可。
不過周官同時表示,接受申請方並非因私利而提出覆核,故下令申請方毋須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HCAL2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