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毆清障男 官斥歹毒囚40月
【明報專訊】前年12月1日凌晨,有反修例示威者在旺角堵路,34歲裝修工人以長形鐵襲擊清理路障男子頭部,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被告在庭上解釋其襲擊意圖,稱只是誤以為事主欲持利器傷人,但不獲法官接納。法官指稱,被告唯一目是襲擊「見義勇為」的事主,斥被告襲擊最脆弱的頭部「極之歹毒」,判被告監禁40個月,另須賠償事主2萬元。
官令解釋意圖 被告:以為事主欲傷人
被告梁啟樂(34歲)承認2019年12月1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附近惡意傷害男子X。被告原被各控一項暴動罪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獲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被告昨在法官練錦鴻要求下,認罪後到證人台解釋襲擊意圖。被告稱當晚路經現場,誤以為事主手持利器欲襲擊他人,才衝前襲擊事主,當時是隨地撿起長形鐵,當他發現太重時已趕不及「放手」,變成「揈出去」。
官:市民挺身清理 無私舉動被阻
練官不接納被告說法,稱與現場片段不符,並說堵路是當時示威者常用手法,一些如事主的「受困擾市民」挺身而出清理,但「被告的行為卻阻止了事主無私的舉動」,認為被告唯一目的是襲擊「見義勇為」的事主,協助暴力示威者以不法手段與政府抗爭。
案情指稱,當日凌晨零時30分,X(53歲)走至旺角道與彌敦道交界時,看到有大量以欄杆、木板等製成的路障阻塞交通,遂自發搬開,不久約10名示威者走近辱罵X及叫他停手。X感危險下拿出手機拍攝,被告走近並以長形硬物擊打X頭部,令X失去知覺倒地。X清醒後被送院,左頭頂有4厘米裂傷,需縫10針,左前臂亦擦傷。
【案件編號:DCCC18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