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支票挪公款逾2500萬 味千前首席財務官囚80月
【明報專訊】連鎖拉麵店「味千」前首席財務官劉家豪(圖右),在職近7年間利用可修改的原子筆竄改支票內容,挪用公司款項逾2586萬元並用於購買奢侈品。他昨於高等法院承認7項盜竊罪,判囚80個月。法官稱被告在7年間挪用的款項愈來愈高,反映他愈來愈大膽和貪心犯案,直斥嚴重違反誠信。
求情稱主動坦白 全數還款
本案控罪橫跨2012年1月至2018年10月。辯方求情稱,被告劉家豪(46歲)案發時因工作壓力患上躁鬱症,削弱其判斷力。辯方又稱,被告2018年12月主動向公司管理層承認偷款,令本案在較早階段曝光,減省控方調查時間,亦已向經公司賠償約2904萬元,包括挪用資金的利息和公司核數支出。
法官判刑稱,被告求情稱工作壓力沉重,故挪用巨款購買奢侈品,明顯為私利犯案,而精神病從來不是減刑藉口。
官:買奢侈品明顯為私利
法官說,被告向管理層披露來龍去脈,反映有勇氣承擔刑責,不過涉案金額龐大,公司遲早揭發;考慮被告已全數還款,給予55%刑期扣減,判囚80個月。
案情指出,被告在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工作時負責為管理層發放薪酬。被告聲稱替員工發放強積金供款,額外填寫多張支票,交予上司即時任執行董事潘嘉聞簽署,上司不虞有詐。至2018年12月,被告向上司承認自己從公司戶口偷去過千萬元,並示範如何用可修改的原子筆竄改支票。公司後來查帳發現,被告利用180張支票將逾2652萬元存入個人帳戶,扣除其中約65萬元的薪金,被告案發時挪用公款逾2586萬元。事件曝光後被告遭解僱和被捕。
【案件編號:HCCC3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