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南納棕地研究 寮屋村民憂逼遷無處容身
【明報專訊】政府去年完成《新界棕地使用及作業現G研究》,至今先後敲定12組具發展公營房屋潛力的棕地群,面積共94公頃。有元朗區議員表示,納入研究的屏山南棕地群中有不少寮屋,村民生活數十年,擔心受發展影響,促政府調整規劃,將對非原居民的影響減至最低。規劃署表示,部分民居夾雜棕地群中,無可避免要清拆,政府會根據條例向受清拆影響的合資格居民作出安置安排。
洪水橋屏山南是其中一幅被選中研究的棕地,面積約8公頃,當中3公頃是棕地,預計可提供3300個單位;記者上月中到上址,發現洪水橋丹桂村路以北有不少鐵皮搭建的貨倉,至於丹桂村路南面有數十間寮屋,根據地政總署地圖,部分寮屋位於政府土地,部分位於私人土地,土地用途則屬於綠化地帶。
鍾女士現居其中一間寮屋,她說自小在該村生活,婚後搬到附近鄉村,從未離開洪水橋;近年子女長大及遷出,最近搬回舊居。鍾女士說,自己與原居民無分別,在當地生活接近60年,對村內一草一木瞭如指掌,得知家園被納入發展研究很無奈,「可以點做?反對有用咩?如果要拆都無辦法,呢度住鰲X十年,唔知可以搬去邊」,對前景感到徬徨;又說政府偏袒原居民,「唔敢收佢]囍a」。
區議員:棕地建屋趕居民本末倒置
元朗屏山南區議員梁德明稱,丹桂山路以南有寮屋的土地約0.8公頃,亦有農田及陶瓷廠等,佔研究範圍僅一成,發展空間有限改劃,用途需時,如將該部分土地剔除,可加快發展效率。他說,政府研究棕地目的為了興建住宅,但發展前要先趕走一批居民,認為是本末倒置。
規劃署稱,根據《棕地研究》,超過八成棕地位於私人土地,無論政府於任何地點發展公營房屋,必定涉及收回私人土地,政府不會因此而卻步,影響發展公營房屋的決心。
地政總署表示,政府引用法例收回私人土地時,除根據條例發放法定補償,亦會按現行一般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向受影響的合資格土地業權人及佔用人發放特惠津貼,並向受清拆影響的居民作安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