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狎6童刑滿出獄 遭覆核刑期
【明報專訊】時任毒品調查科男警員2017至2018年間性侵於社交媒體結識的6名11至14歲女童,早前承認非禮及與未滿16歲兒童非法性交等8項控罪,今年1月在區域法院判囚3年10個月,現已獲釋。律政司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昨在高等法院提訊,法庭決定押後再訊以待男警一方提交書面陳辭。
余俊鑫(35歲)早前承認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3項非禮,以及兩項與未滿16歲兒童非法性交罪。他2018年中還押,近期已獲釋。
申押後4周被質疑 終限3周交陳辭
律政司一方表示,目前已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辭,可展開正式聆訊。男警一方則稱,昨日才收到指示,希望押後4周以索取更多相關文件,包括受害人的證人供辭。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表示,被告已承認控罪和案情,案件不太困難,質疑答辯方為何需4周,最終押後再訊,下令答辯方3周內提交書面陳辭,律政司則在之後兩周內提交回應陳辭。
【案件編號:CAAR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