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控勾結外國等3罪 檢疫缺席提堂
【明報專訊】12港人偷渡案,日前返港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圖)遭警方扣留兩天後,昨日被落案起訴3罪,包括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律師助理陳梓華等人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罪,以及單獨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李宇軒因正在檢疫而未有到庭,亦無法律代表應訊或家屬旁聽。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再訊,李宇軒還押懲教署看管。
控方透露,被告李宇軒(30歲)已與律師會面,因須強制檢疫至4月4日,故昨未能出庭。《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下令,因被告於下次提訊時未完成檢疫,豁免他屆時出庭。
根據控罪書,本案由警方國安處總督察李書權負責。控罪分別指稱,被告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2月15日期間,與黎智英、Mark Herman Simon、陳梓華、劉祖Y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被告亦被指於今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與陳梓華、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協助被告離開香港到台灣,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被告。上述控罪中,只有陳梓華同被落案起訴,黎智英只是被捕,Mark Herman Simon及劉祖Y則被通緝。
另涉串謀協助罪犯管有彈藥
另外,被告被控於2020年8月10日,在沙田住所內無牌管有232枚使用過的催淚彈、7枚使用過的海綿彈及38枚使用過的橡膠子彈。
【案件編號:WKCC1107/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