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法終極上訴 泛民毋須付政府訟費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早前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規例屬合憲,《禁蒙面法》禁止所有人在合法及非法的遊行蒙面亦屬合憲。敗訴的24名民主派立法會前議員和梁國雄其後向法庭申請毋須支付訟費,政府一方則要求敗訴方支付訟費。終院昨頒下判辭,認同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各方均沒任何個人利益,故下令不就訟費作任何命令,即訴訟雙方須各自承擔訟費。
終院稱事涉公眾利益 各方無個人利益
判辭指出,雙方早前均獲上訴庭批出上訴許可,有關做法顯示本案涉及重要法律要點,與公眾利益有關。本案亦屬《基本法》生效以來,政府首次引用《緊急法》應對嚴重危險的事件,形容各方向法庭尋求指引,顯然基於對公眾的重要。
上訴庭早前推翻高院原訟庭裁決,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規例合憲,以及《禁蒙面法》部分合憲,並基於公眾利益為由,不就訟費作任何命令。終審法院其後再次駁回泛民主派議員一方的上訴,裁定《緊急法》和《禁蒙面法》合憲。
【案件編號:FACV6 - 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