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虐殺案 精神科醫生診斷案中繼母沒抑鬱症 繼母抱怨稚女:一嘈就覺得好憎佢
【明報專訊】5歲女童疑遭生父和繼母長期虐待致死,案件昨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醫生認為繼母經常和丈夫和友人發短訊交流,未見情緒低落,診斷繼母沒有患上抑鬱症。庭上讀出繼母的通訊程式對話(見表),透露繼母曾抱怨女童及其兄長不受教,又稱死者「一講洁B一嘈,就覺得好憎佢」。友人一度擔心繼母和女童獨處時會「打死佢」,繼母稱「我打到自己驚,佢唔驚我驚」。
報告稱繼母年輕時兩遭強姦
案中事主為死者女童Z及兄長X,兩人生父及繼母被控謀殺,繼外婆被控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本案專家證人、青山醫院精神科醫生廖清蓉分別於2018年初及今年與繼母(次被告)會面,分析其精神狀G。廖撰寫的精神科報告透露,繼母自小雙親離異,年輕時兩度遭強姦,亦有自殘及墮胎經歷。繼母與前夫誕下女童Y後離婚,不久透過微信認識第二任丈夫即首被告,兩人婚後與Z和X同住。
廖在報告中稱,繼母聲稱Z和X拒絕進食,Z不懂照顧自己,X會偷錢買食物,故用藤條責打兩兄妹;為阻止Z撕開傷口結焦,會綁紌最多兩小時。繼母自稱案發時承受照顧小孩的壓力,導致無法安睡及食慾不振。廖表示繼母談吐正常有禮,故診斷她沒有患上抑鬱症。
廖供稱,抑鬱症患者會長時間心情低落,但繼母與其丈夫在案發時段的微信信息有14,315則,和友人WhatsApp信息有1753則,又會約親友看電影,反映她踴躍和別人溝通。根據信息內容,繼母言談輕鬆,亦向丈夫表達愛意,廖認為繼母沒有失去對事物的熱情。
安排兄妹缺課隱瞞傷痕
醫生:有理性判斷非抑鬱
控方問到,辯方精神科醫生認為繼母當時抑鬱症發作,因此失去判斷是非能力。廖回應稱,繼母在會面中承認不想校方發現兩兄妹被打的傷痕,所以安排他們缺課留家,亦不帶他們求醫,可見繼母仍有理智判斷。廖表示,抑鬱症病人一般在所有範疇失去自控能力,惟繼母從未責打親生女兒Y,僅針對兩兄妹發怒和施加體罰,明顯有針對性,不符合抑鬱症狀。
辯方盤問廖時,讀出繼母的WhatsApp和微信對話紀錄,披露繼母經常向丈夫和友人抱怨兩兄妹難以管教,責罰也無用。繼母稱兩兄妹沒有打從心堛A從命令,「再打落去亦都無意思」,她遂決定不再擁抱兩兄妹。丈夫稍作安撫,便說「打又打到腫晒,餓又餓到無感覺」,除了他辭職照顧孩子、全家領取綜援,就別無方法。惟繼母認為家庭開支太大,難以靠綜援過活,又稱「一家六口齊齊燒炭算數啦」。
繼母稱照顧死者致晚晚發噩夢
此外,繼母會針對女童Z,向友人傾訴苦水。繼母表示,年紀較大的X和Y在家中的情G較好,如果剩下她和Z單獨相處就「好想死」;繼母見到Z的傷勢會不忍心,但只要Z吵鬧起來,她便會憎恨Z。由於壓力太大,繼母自稱每晚發噩夢,經常服用止痛藥。
醫生回應繼母曾提燒炭: 只談一次不算有計劃
辯方問廖,上述信息能否證明繼母患抑鬱症。廖表示,繼母感到無助、受壓,和別人分享感受屬正常反應,但程度未至於患抑鬱症,亦不代表她有精神病。辯方又指,繼母談及要燒炭,似乎流露自殺念頭。廖認為,繼母沒有明確自殺傾向,僅在過萬則信息中談及一次,不算有計劃自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