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倡改立會議規 禁點人數 表決前召議員 減發言時間 委員會人數設上限
【明報專訊】建制派在民主派總辭立法會後,再醞釀修改《議事規則》。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今開會,據悉將討論多項修改議事規則建議,包括刪去議員提出點算會議法定人數的做法,只能在記名表決時,由立法會主席響鐘15分鐘召傳議員到場;事務委員會、法案委員會、小組委員會的委員人數設上限為15;政府議案、議員議案、休會待續議案分別劃下辯論時限(見表)。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批評是鉅細無遺限制異議聲音;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質疑,議員不能點法定人數或有違《基本法》。
謝偉俊:參考其他地方議會
如何合憲問法律意見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接受查詢時表示,建議是參考其他地方議會的趨勢,平衡有效議會運作及議員的發言權利。他透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正就議員建議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如何符合《基本法》和其他法律。
據了解,今次建制派欲大量修改《議事規則》、《內務守則》和《財委會會議程序》,動議主要由民建聯張國鈞、陳克勤、自由黨張宇人和經民聯盧偉國提出。大會方面,建議包括就辯論發言時限劃線,政府議案、政府就附屬法例提出的議案、議員議案(包括彈劾特首、委任專責委員會或傳召議案),辯論不多於4小時;休會待續議案辯論不多於1.5小時;議員只可發言一次,時限由現時15分鐘縮至5分鐘。另外,他們又建議財委會取消「37A」臨時動議。
鄭松泰批評,今次修訂效果是將少數派提出異議的工具完全抹煞,亦將制衡政府的空間完全封鎖。他稱,限制事務、法案委員會人數有很大問題,強調不論泛民或建制內部都有不同聲音,而限制法案委員會人數是侵害議員審議法案的權力。
尹兆堅指做法或受法律挑戰
前議員尹兆堅批評,建制派「自閹」權力,冀令議會「開直通車」無任何阻力,他說《基本法》第75條列明「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認為不止是投票一刻,而是開會途中也要有足夠法定人數,否則會議決定不合法,易受法律挑戰。
立法會內會前主席劉健儀接受查詢時表示,基本法、外國議會經驗無規定會議途中每一刻都要有足夠法定人數,但表決時則必須要夠法定人數,否則決定的法律效力會受到質疑。
謝偉俊稱,《基本法》無說明如何處理不夠法定人數的情G,認為可由立法會自行制定。他說,一位議員參與數十個委員會不能有效運作,以往民主派入委員會是想「U友」奪主導權。他稱,今日會議不會就修改議事規則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