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找換店4億日圓 兩匪囚6年及6年10月
【明報專訊】尖沙嘴一間找換店的職員,3年前將逾4億日圓現金帶至銀行存款,途中遭多名非華裔匪徒劫去現金。匪徒其後乘車逃走,至美孚新h一帶天橋被截停,有人一度跳橋逃走,最終被捕。其中兩人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昨日被判囚6年及6年10個月。
被告尼泊爾裔THAPA Kenis和巴基斯坦裔MUHAMMAD Yamin Butt承認2018年2月9日在尖沙嘴碧仙桃路13號外,劫去4.5453億日圓現金(約3265萬港元)。
官讚市民關員助擒賊
法官彭寶琴判刑時指出,是次搶劫經精心策劃,甚至針對運送巨款的找換店職員,法庭有需要保護有關群體,讓他們可在安全環境下繼續營商,加上當日劫案發生在人口稠密的尖沙嘴,有可能對路人構成危險,判處THAPA Kenis入獄6年,持行街紙的MUHAMMAD Yamin Butt則入獄6年10個月。
彭官特意讚賞當日協助記下車牌和通知警方的市民楊凱生、協助截停被告的海關人員,以及透過設路障截停被告的警員。
案情指出,5名解款員運送款項途中遭8名匪徒圍毆和搶去款項,其中有人持約一呎長的刀。
匪徒得手後登上七人車離開,警方則在美孚新h一帶天橋設路障截獲賊車,MUHAMMAD Yamin Butt其間跳橋及嘗試登上巴士逃走,尾隨的關員截停巴士,令警方拘捕被告。
此外,被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的印度裔男子文子星(Ramanjit, Singh)曾涉本案被捕,但他於2018年6月獲撤控,兼得訟費。
【案件編號:HCCC 2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