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商17小時 裁梓樂死因存疑 未能解答自行跨牆否 官:差不多接近真相
【明報專訊】科大生周梓樂前年11月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A墮樓身亡,死因庭經過29天聆訊、傳召48名證人出庭作供,案件昨日裁決。陪審團閉門商討兩日近17小時後,以4比1裁定梓樂死因存疑。死因裁判官表示,梓樂年輕有為,法庭對於處理年輕人離世的案件感到難過;又形容今次研訊「差不多接近真相」,若閉路電視鏡頭「角度高5度、時間轉向慢幾秒」,可能會將真相呈現出來。
明報記者 艾博瑜 余卓祈
陪審團4比1裁定 周父:如此認真值得尊重
周梓樂的父母每日到庭旁聽,對於陪審團作存疑裁決,周父周德明說「他們如此認真,(裁決)值得我們尊重」(見另稿);周父並希望有生之年「真相可以出到薄v。
官:若鏡頭「高5度慢幾秒」或有真相
安慰周雙親「要互相支持」
散庭前,裁判官高偉雄向梓樂的父母說:「爸爸媽媽,我覺得今次已經差不多接近真相,不過(如果停車場閉路電視的)角度高5度、時間轉向慢幾秒,可能真相會清晰齱C」裁判官又安慰兩人,稱料傷痛會持續一段時間,但願時間可以撫平他們的痛苦,「最緊要互相支持,有需要傾訴就唔好收埋自己」,並祝福兩人身體健康,周母點頭回應。
陪審團倡CCTV設實時 3樓石牆加欄杆
車場業主領展:將仔細研究
由兩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昨日裁定梓樂死因存疑。陪審團裁定梓樂於2019年11月4日凌晨約1時,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A從高處墮下受傷,以及同年11月8日在伊利沙伯醫院因頭部受傷致死。陪審團提出兩項建議,均針對管理涉事停車場的威信停車場管理(控股)有限公司(見表),包括更新閉路電視系統,增加自動實時設定;以及在3樓石牆加上欄杆之類。
尚德停車場的業主領展表示,將仔細研究陪審團的建議,並就今次不幸事件再次向周梓樂的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周梓樂生前就讀的香港科技大學表示,梓樂的離世是一場悲劇,在聆訊期間有派員旁聽;雖然聆訊未能為周梓樂的死因釐清所有疑團,但透過今次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發現了更多證據,讓公眾對當日經過有進一步了解;另外校方不時與梓樂的家人聯絡,關顧他們的情G及需要,並提供適切協助。
案件牽涉前年11月3日晚上,網傳有警員在將軍澳皇冠假日酒店辦婚宴,示威者在「尚十」(唐俊街與唐明街交界)一帶聚集。當晚11時許,梓樂離開富康花園住所,周父叮囑兒子「你出去小心齱v,梓樂沒有交代去向便離家,及後在屋苑附近徘徊。翌日(11月4日)凌晨,街坊和消防員發現梓樂倒臥尚德停車場2樓受傷,救護車到場將他送院;梓樂留醫4日後,其父母同意醫護不再搶救,梓樂最終離世。
科大:不時聯絡梓樂家人關顧需要
連日研訊中,庭上一直未能解答梓樂究竟有否自行跨牆,因為無鏡頭拍攝到他墮樓前8秒發生何事。片段顯示,梓樂凌晨1時1分38秒行斜路步向3樓,8秒鐘後,2樓出現疑似因墮下所致的閃光。雖然專家證人、化驗師鄭郁棋認為3樓矮牆外貌與2樓相似,推斷梓樂可能誤以為停車場3樓外有行人路,於是跨牆墮下,惟裁判官表示說法沒有直接證據,只有間接及環境證供,是「推論之上的推論」。
裁判官早前向陪審團提供3個裁斷選項,分別是「非法被殺」、「死於意外」及「存疑裁決」。陪審團於前日(8日)早上10時退庭商議,其間陪審團至昨午僅向裁判官提出兩條問題,包括有否市民證人曾表示知悉停車場3樓外圍、即2樓行人路對上為中空。裁判官遂回答,證人崔家朗供稱他知悉3樓外圍中空,故不會跨牆,惟梓樂父親稱從不知道3樓外圍凌空。陪審團最終裁定死因存疑,意味他們認為證供無法揭示梓樂是否自行跨過矮牆墮下。
裁判官感謝5名陪審員在疫情下參與是次研訊,並豁免他們未來8年毋須再擔任陪審員。
【案件編號:CCDI932/19】
(周梓樂死因研訊)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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