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3月打「濫用程序」申請變更保釋條件放寬監視
辯方擬提補充證據指控方「明顯不可靠」
【明報專訊】孟晚舟(圖)引渡案的案件管理會議昨日開庭,明年3月第一周將正式進入「濫用程序」指控聆訊。
孟方還將於下月提出保釋條件變更申請,爭取放寬孟晚舟目前的監視條件。
另外,辯方計劃於明年提出與引渡案一項補充記錄有關的證據,用以證明控方遞交的部分事實「明顯不可靠」。
負責審理孟案的法官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主持昨日會議,席間敲定開庭日期,控辯雙方、孟晚舟及其翻譯均透過電話參與會議。
孟晚舟的律師達克特(Mona Duckett)提出,希望在明年1月的第二周向法庭要求對孟晚舟的保釋條件作出變動,內容涉及孟在宵禁之外的日間時段受私人保安監視問題,屆時將就此提出宣誓書及新證據。
聯邦司法部代表律師卡斯利(John Gibb-Carsley)指,尚未收到該份變更保釋條件申請文件,但控方不太可能同意,因為有關保釋條件的細則早在兩年前就已確定。
2018年12月,辯方在保釋聆訊上提出孟晚舟以千萬豪宅物業及100萬元現金作擔保,並由兩家保安服務公司對她進行監控,將其活動範圍限於溫哥華、列治文和北岸。
當日控方強烈反對孟晚舟保釋,指其在得知美國的刑事調查前曾多次出入美國探子,但之後就再無踏足,懷疑有意逃避美國司法檢控,有潛逃風險;
另外,還稱其父擁有32億美元資產,區區100萬元保釋金微不足道。
最後,孟晚舟的保釋條件包括1000萬元保釋金、丈夫劉曉棕及其他至少5人以物業擔保、上交護照、在指定地點居住、宵禁(晚11時至次日早6時)、自行支付24小時監視費用,佩戴電子腳鐐等。
明年3月第一周,將進入孟方指加拿大政府「濫用程序」第一分支的證據辯論,即「孟晚舟被美國總統特朗普用作與中國談判的籌碼」。
至於「濫用程序」另三大論證分支——「加拿大逮捕孟晚舟時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及「美國無權對身為中國公民的孟和不在美國發生的指控行為定罪」,這兩項聆訊排期將在明年3月下旬;「孟方指控美國隱瞞案件紀錄或說謊」則定於明年4月下旬。
孟方律師團隊提出「濫用程序」指控來嘗試擱置加拿大進行引渡程序。而於今年10月至12月期間進行的聽證聆訊,即是為了聽取曾參與孟案逮捕行動的邊境服務局官員及騎警證供,所得證供將可能用於明年的濫用程序指控聆訊中。
孟晚舟將在度過聖誕及新年假後重返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