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戀十三載 10%分成周說「禮物」于稱「協議」
【明報專訊】于文鳳與周星馳相戀十三載,最終昔日戀人因錢財要對簿公堂。出身名門望族的于文鳳,父親為「香港建設」創辦人兼前主席于鏡波,庭上透露她在美國大學畢業後回港,從事投資工作數年,與周成為情侶後辭工,受薪於周,任職其公司的投資顧問。兒童節目出身的周星馳靠自己打出名堂,認識于時已是紅星及導演,擔任新戲導演已可掙2000萬元。
周任導演可掙2000萬
庭上透露,兩人於1997展開戀情、2010年分手,周說自己甚少買禮物給于,而于亦不喜歡珠寶和花等禮物;于則說周不相信婚姻,要求分佣不是為了逼婚,她為周的業務出心出力不是「白做」。
回顧庭上證供,兩人對協議的對話內容各有版本。周星馳憶述2002年聖誕前某夜,與于文鳳共晉晚餐後感「心情好」,說起投資計劃,主動提議給于10%分成,形容這是他對女友的「一個心意、禮物」。
于則表示兩人當時是電話通話,周說送她一輛單車作禮物,她回答「與其送我單車,不如給我投資利潤的10%吧」,周即時答允。于強調這是協議,聲言若以女友身分索錢,「起碼要咻h兩個零」,寧願要鑽石做禮物多於金錢。
周星馳投資地產一直得心應手,當中要數其「dream house」天比高。他2004年斥資3.2億元買入天比高地皮,改建為4間獨立屋,其中3間分別以3.8億、3億及8億元賣出,剩下一間保留自住,但今年中已抵押給銀行,其巿值於2011年已逾9億元。
周星馳並涉足金融市場,2010年入主帝通國際,借殼上市並改名為比高集團,但過去十年比高虧損近6億元,股價一直下跌,現時市值大約4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