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擬修例 酷刑聲請須用指定語言 過來人憂不能用母語述苦難 日後更少成功個案
【明報專訊】來自東非的Sina(化名)在原居國家因參與反對政黨被捕入獄,經歷虐打強姦,逃獄後滯港7年,今年終於獲得難民資格,申請期間曾三度因未能安排翻譯而被拖延。政府為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近日提出修訂入境條例,今日交立法會審議。修訂建議入境處有權決定聲請人使用的語言,及強制聲請人接受醫療檢驗,Sina認為建議違反人權,擔心新修例後更少成功個案。
明報記者 張煒明
2014年起1.8萬宗 1%確立
入境處2014年起審核18,075宗免遣返聲請,當中211宗獲確立,即約1%,現時仍有1.3萬名免遣返聲請者滯港。
稱人員曾毆囚友恐嚇勿投訴
Sina於2013年來港申酷刑聲請,被羈留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3個月。她稱在中心每日流程是睡覺、起H、等派飯,每日都想知何時獲釋,但無人回應。她說,入境處人員對她態度差劣,經常呼喝及推撞她。她憶述入境處高級官員每早巡房聽取投訴,但事前會有其他入境處人員「洗太平地」,恐嚇他們勿投訴,只能恭敬地說「Good Morning Sir」。她曾目擊有囚友提出投訴後被單獨囚禁懲罰,又聽聞有囚友被毆打,她形容在青山灣羈留時「尊嚴盡失」,令她回想起在原居國被囚的往事。
入境處:指控失實 不會毆打
本報就修例被指違反人權法一事向保安局查詢,截稿前未有回應。就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內發生的事,入境處回應稱,一向公平和公正對待所有被羈留者,確保他們獲得公正妥善的待遇,強調絕不會毆打任何被羈留者或向他們施加暴力,對於有關失實指控,該處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任何被羈留者如有不滿,可透過多個渠道和機制申訴。
政府近日建議修訂《入境條例》,同時修訂《武器條例》及《火器及彈藥條例》,授權入境處人員管有武器而毋須向警方申請,包括現時青山灣人員配備的防暴槍,以及未來擬配備的鋼製警棍。Sina表示,自己的經歷令她不再相信入境處人員,認為他們無必要配備武器,擔心會被濫用,後果難以想像。
Sina其後獲釋,她在申請酷刑聲請時要出席入境處安排面見。Sina雖能操簡單英語,但堅持以母語會面。由於全港僅得一名政府認可翻譯懂得其母語,她曾三度因翻譯事忙,會面要延期。最終入境處去年接納其酷刑聲請,轉交聯合國難民署後,今年獲承認為難民,現時正等候該署安排,到美加等地開展新生活。
政府提出修例,建議入境處可指示聲請人,以入境處合理地認為該人可理解及可溝通的語文通訊。Sina認為,「雖然不少聲請人能操簡單英語,但能以母語講述自己被虐經歷非常重要,能更有效表達自己」。她擔心新修例下要以指定語言面見入境處,會影響日後申請。
新修例又建議,如聲請人不同意或不接受醫療檢驗,或沒有向入境處或上訴委員會披露整份醫學報告,聲請人有爭議的身體或精神狀G或不獲考慮,變相強制要求聲請人全面披露醫療狀G。曾在原居國獄中被強姦的Sina說,雖然她申請時有披露身體狀G,但她認為醫療狀G為個人私隱,應由聲請人決定是否披露,被迫披露令人不安。「(新修例)好像強迫他們,但這是他們的身體,他們有權決定是否披露,這是他們的故事、他們的生命。」
組織料致覆核 促增人手翻譯
關注難民網絡成員張皓明表示,修訂草案有多處明顯違反人權(見表),預期一旦通過會引來司法覆核,在長久的司法程序期間審議的個案,有可能因為司法覆核結果要重新審議,從公共資源角度不可取,建議政府增加翻譯人手、提供更清晰的審核指引及加強訓練等,以加快審核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