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產」兩法案是否由零重審 法案委會決定
【明報專訊】立法會內會昨討論上個立法年度因時間不足而中止工作的4個法案委員會,在立法會延任後如何處理。內會主席李慧k按大多數委員意見,決定就「禁售電子煙」和「垃圾徵費」草案,重新成立法案委員會,至於重新審議法案抑或繼續上年進度則由法案委員會決定。反對禁電子煙的自由黨邵家輝認為,需由零開始討論該法案。垃圾徵費法案委員會主席馬逢國則認為,不要浪費過往工作,應聚焦尚未審議部分。
涉禁售電子煙垃圾徵費
會計界梁繼昌稱,上年相關法案委員會已做了很多工作,希望李慧k作出「指示」,「上次邊度停就邊度開始,而不是重新開始」。民建聯黃定光表示,重新成立的法案委員會如何處理審議工作,應由法案委員會決定,而非由內會決定。
郭榮鏗:
原來建制咁尊重法案委會
法律界郭榮鏗發言時揶揄,「原來建制派咁尊重法案委員會」,如內會不可以作出指示,「咁當年就唔會取消(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啦」。熱血公民鄭松泰表示,政府曾在垃圾徵費和電子煙法案委員會稱會考慮委員意見,重新整理草案後再提交立法會,故應重新審議。
立法會法律顧問表示,內會去年按法案委員會決定解散上述4個法案委員會,內會可按《議事規則》第75(4)條成立法案委員會,議員要重新加入,重選主席;至於審議工作從哪開始,法律顧問稱要交新成立委員會處理,因組成不同,政府可能提出修訂。分別負責「垃圾徵費」和「禁電子煙」草案的環境局和食物及衛生局表示,政府會積極配合審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