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申上訴 周向榮:非完全掌管事務
【明報專訊】DR集團女顧客2012年接受注射療程後死亡,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判囚12年及10年。兩人向高等法院申請定罪和刑罰上訴許可,上訴庭昨日開庭審理。周向榮一方表示,他作為DR集團的老闆,不代表能掌控集團的大小事務。
代表周向榮(63歲)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說,誤殺罪的控罪元素在於被告對事主付有謹慎責任(duty of care),因為嚴重疏忽而導致事主死亡。夏偉志表示,周沒有親自管理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的實驗室,也不是肇事CIK療程的主要負責人,未必要付上所有謹慎責任。
上訴庭遂指出,有證據顯示周向榮負責籌備及推廣CIK療程。夏偉志回應稱,周從沒配製CIK療程的製品,並非完全掌管集團的事務。
另外,陳冠忠(32歲)的代表律師在原審時提出,周向榮曾指示陳不必為CIK製品做細菌測試。夏偉志表示,此說法欠缺證據支持,惟原審法官沒有提醒陪審團多加留意,屬於錯誤引導陪審團。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ACC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