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剛生前抵押獨立屋 遺產執行人遭追1.6億
【明報專訊】前港區人大代表王敏剛去年3月病逝,生前將其壽山村道一幢獨立屋向財務公司申請並獲批逾億元按揭貸款,前日王的遺囑執行人即其遺孀,被財務公司追討該筆貨款連利息合共1.61億元。
原告為新鴻基信貸有限公司,被告為王敏剛的遺產執行人周進娣,即其遺孀。入稟狀指,原告與王敏剛於前年10月23日簽訂協議,向王借出1.55億元,而王於同年11月26日將壽山村道Orchid Hill的一幢獨立屋抵押。原告要求被告償還1.61億元的貸款和利息,否則將該獨立屋交吉。
王敏剛為「船王」王華生之子,他去年3月隨港區人大代表團往北京參加全國人大會議,當晚感到不適,到北京的醫院治療,其後在家人陪同下返港就醫,至同月11日離世,終年70歲。
劉希泳生前涉欺詐貸款准結案
另外尖沙嘴君怡酒店前東主劉希泳在2016年遭內地扣查期間遭酷刑逼供,並於翌年3月19日在吉林省延吉巿死亡,終年60歲。他生前涉於2010年詐騙工銀亞洲合共2億元貸款,遭廉署控以3項欺詐罪,控方早前取得其死亡證書副本並申請結束案件。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昨批准申請,並撤銷對劉的拘捕令,以及按劉的遺產管理人要求,退回10萬港元保釋金予遺產指定戶口內。
【案件編號:HCA1699/20、DCCC9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