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投案兼遺屬求情 台學者料不判死
【明報專訊】陳同佳計劃到台歸案,有台灣政治學者估計陳最有可能被直接羈押,若態度良好、潛逃可能低,有機會獲收起旅遊證件後保釋到指定地方居住;又認為自願投案、死者家屬願為陳求情皆是減刑考量,認為陳被判死刑可能不大。另外,他形容此案在台已是「翻去的一頁歷史」,且案件突顯台港之間沒有引渡協議此「防治犯罪上的缺點」,形容執政民進黨正消極地不讓陳赴台歸案。
最可能直接羈押 態度佳或准保釋
台灣國立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周志杰表示,陳同佳因涉犯殺人罪,最有可能抵台後被直接羈押,估計陳的代表律師或會申請保釋,如檢察官問話後認為陳態度良好、潛逃可能低,有可能收起其旅遊證件並准許保釋,舉例可到教堂、旅館等地暫住,由指定監護人看守。
台履行公民公約 「極大罪」始判死
根據台灣《中華民國刑法》, 殺人者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周志杰估計陳同佳被判死刑的可能很低,因為台灣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極其重大的罪刑」才會判處死刑。對於案中死者潘曉穎母親稱可為陳同佳求情,周志杰稱台灣法院重視被害者家人意見,加上陳主動歸案,都是減刑考量,他估計陳被判死刑機率不高,或被判處約12年或以上有期徒刑。
倘民進黨不處理 年輕人或感過河拆橋
周志杰形容,此案在台灣現已是「翻去的一頁歷史」,台灣媒體上再沒人提起,又認為民進黨正「消極地不讓此事(陳同佳到台歸案)發生」。周解釋,此案在去年香港反修例運動及今年台灣大選中「被上綱成政治化的案件」,引起社會對一國兩制的擔憂。不過,他表示此案在當地現在已不再是政治事件,若陳同佳到台歸案,社會「回歸討論案件本質」,公眾將意識到台港之間沒有引渡疑犯協議此「防治犯罪上的缺點」。周志杰認為,若台灣政府不處理陳同佳案,或令綠營年輕人認為執政民進黨對死者甚至香港示威者是「過河拆橋」。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