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聘大律師「重頭講過」 被告上訴無門:無奈接受

[2020.08.30] 發表

【明報專訊】法援署以「經驗不足」為由拒絕接納委聘部分被告揀選的大律師,有暴動案被告指情G「好唔理想」,現無奈要提名另一「冇乜互信」的大律師,打擊他對審訊的信心。法援署表明,據現行制度,受助人不能上訴署方拒絕委聘提名大律師的決定。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則建議,署方可行使酌處權,令受助人可得到合適的法律代表。

憂損被告法律權益 大狀:建互信不易

受訪的大律師B表示,遭法援拒絕委聘,除影響工作及收入,更擔憂被告的法律權益受損。他說,眼見不少被告對此感到不悅,「咁樣令到佢(被告)唔知下一個接手係咩人」,「又要將洐奐s講一次」,指建立互信並非易事,又透露得悉被拒後要特意安排「身後事」,「例如提醒佢蠵影帶要特別留意邊度,等佢同下一個講」。

暴動案被告小光(化名)憶述,他起初經朋友推薦認識一名「信得過」的大律師,遂向法援提名,希望該大律師代表他出庭抗辯。不過,法援署後來致電小光,稱「你提名鶩茯ㄜ屭壒q你」。

轉大狀獲批 兩月僅見過一面

法援並茪p光提名另一大律師,小光只好託律師行推薦另一人選,最終獲批。小光認為,現在的大律師雖是他親自提名,但他與該大律師關係疏離,法援證書批出後至今近兩個月,兩人只見過一次面,形容「好唔理想」,直指在沒有上訴機制下,除非全盤拒絕法援資助,否則只能「無奈接受」。小光說,對任何被告而言,選擇律師非常重要,是「影響一生」的決定,又稱「好難得先搵到個信得過麉蒏v」,奈何遭法援拒絕。

法援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若署方未能接納受助人提名的大律師,受助人可按其意願提名其他符合準則的大律師,但《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並無訂明相關的上訴機制。不過,法援署指出,逾90%受助人最後均成功委聘親自提名的大律師。

郭榮鏗說,明白法援署訂立相關標準是為了確保大律師及其法律服務的質素,但基於現時大量案件積壓,建議法援署可行使酌處權,令法援受助人可獲合適的法律代表。

(反修例風暴)

更多港聞
調查:曾接觸警武器 六成前線記者現抑鬱症狀
【明報專訊】去年反修例運動爆發多場大型示威衝突,警方使用數以萬計催淚彈等人群管制武器驅散示威者。公共衛生研究社及中大醫學院去年訪問逾200名... 詳情
子扣高雄 母哭訴有家歸不得 認同抗爭出於愛香港 責在政府
【明報專訊】12名參與反修例運動或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的港人日前懷疑經海路潛逃期間,被內地海警截獲及拘留內地。另有5名港青7月中下旬偷... 詳情
警拘寵物酒店一男一女 涉嫌走私殘酷對待動物
【明報專訊】水警及海關本月21日破獲寵物走私案,至上周三及周四有載荌坁垂芶撉瑤汍ⅧH水流}上岸,水警重案組將3案合併調查。警方前晚掩至屯門一... 詳情
【明報專訊】全港中學在疫情下停課數月,9月起學校先「開學不上學」,再視乎疫情分階段復課,令於明年應考中學文憑試(DSE)的學生,學習進度大受... 詳情
【周日人物】因蠔涌爆炸品案坐牢 瘦仔變健碩 獄中健身自強 釋囚組過來人教練團
【明報專訊】阿烈雙手按茼a板,用力一撐,世界立時顛倒過來,雙腿倚傍牆壁借力,這是他在獄中最喜歡的時刻。2015年時21歲的彭艾烈(Rizzy...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0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