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採購弊案 花蓮教育處長遭起訴
【明報專訊】檢調偵辦花蓮縣教育處工程採購弊案,歷經近2個月調查,花蓮地檢署7日將花蓮縣教育處長李裕仁、縣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等人,以涉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與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嫌提起公訴。花蓮地院裁定李裕仁、汪錦德等人繼續羈押。
據自由時報報道,花蓮地檢署查出李裕仁在包括水上運動訓練基地新建案,及德興棒球場整修案等,共有3採購案,涉嫌洩漏採購底標及收受廠商賄賂。
花蓮檢方今指出,李裕仁在107年時任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副處長時,明知政府採購法,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竟伙同汪錦德等人,洩漏「花蓮縣立棒球場整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需求規範書」電子檔;及「改善水域運動環境計劃-花蓮鯉魚潭水上運動訓練基地107年6月26日修正版」電子檔內含有平面配置圖、執行步驟、工程數量、單價等資料之給有意投標廠商。
檢方調查,針對鯉魚潭設計案,李裕仁事後還收受廠商所交付的賄款共計新台幣8萬1500元,並圖利廠商30萬元利益。花蓮地院裁定李裕仁、汪錦德等人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