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委首次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
【明報專訊】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楊曉渡昨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作國家監察委員會「關於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情況」的報告。官媒稱,這是國家監委貫徹落實憲法和監察法要求、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也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開展監督的重要方式。
中新社報道,國家監委專項工作報告披露,2014年至2020年6月,共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7831人,包括中共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2075人、「紅通(紅色通報,國際刑警組織所發出的最高級別通緝令)人員」348人、「百名紅通人員(100名被列進紅色通緝令者)」60人,追回贓款196.54億元人民幣,有效削減外逃人員數目。
另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監委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是貫徹落實憲法和監察法的必然要求。國家監委把推進專項工作報告準備工作的過程,作為接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的過程。根據中央決策部署,國家監委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後,將自上而下推進地方監委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在第三章「國家機構」中新增了「監察委員會」一節,確立了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為其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提供了憲法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