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再遊行」清場 警認未先舉旗警告
【明報專訊】去年8月3日「旺角再遊行」,警方清場時拘捕多人,其中9人否認非法集結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擔任現場指揮官的高級警司供稱,近千名蒙面「暴徒」當晚堵路叫囂,在警方警告後「無太大反應」,故下令警員上前掃蕩及拘捕。他在盤問下承認,從現場片段聽不到警方警告市民或會被捕,但「佢]犯鱆k就可以拉」。
本案首被告為案發時15歲、現年16歲的少年,其餘8名被告案發時介乎16至35歲,依次為鄧榮熙、陳駿霆、韓明恩、廖智腄B陳嘉汶、伍兆銘、方施陽和蘇澄怡。
控方播片段 高級警司認聽不到拘捕警告
高級警司莫慶榮於2016年的旺角大衝突擔任指揮官,案發當晚是防暴大隊副主管,率領西九龍總區第二梯隊、機動部隊、40至50名速龍警員及120名偵緝警員。他稱晚上9時許抵達旺角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時,近千名蒙面「暴徒」在水渠道附近聚集,由於警方多次警告無效,他遂下令警員驅散及拘捕示威者,防暴警隨即快跑及制服多人。
速龍藏長盾警後方 免示威者逃走
控方播放由警方拍攝的現場片段,莫慶榮在辯方盤問下稱,從片段中聽不到警員警告市民將會被捕,但他與同袍並非第一次合作,所以相信同袍發出警告時,應該表明會拘捕。辯方問及速龍小隊為何藏身於持長盾警員的後方,並突然衝前追捕,莫形容這是警方的戰術,旨在令示威者措手不及;又稱如果將速龍部署在防線前方,示威者肯定會逃走。
駐守西九龍第二梯隊的女督察馬家謙則在盤問下承認,由於當晚情G混亂,下屬沒向示威者舉旗警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2065/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