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倘台人受不合理影響 或推反制措施
【明報專訊】港府公布實施《港區國安法》第43條的「實施細則」,台灣陸委會昨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批評內地當局企圖改變香港現狀,阻絕國際社會與香港的交流。台灣蔡英文昨表示,若港區國安法對台民眾造成不合理的影響,不排除會推出反制措施,她又批評港區國安法限制人民自由,是全世界主要民主國家都予以譴責的事情。
細則列明,警方可在保安局長批准下書面通知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要求在指定期限內交出指明資料,包括在港的活動、個人資料、資產、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等,未有按要求提供資料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43條:警有權促外地政治組織交資料
違令可囚半年罰款10萬
台灣陸委會昨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陸委會表示,該實施細則定義模糊及浮濫,對於長期在香港從事民間交流服務的台灣政黨、民間團體、駐港機構及人士極其不尊重及不友善,對在港台灣人製造恐慌,更扼殺台港正常交流互動。陸委會表示該法例形同思想審查,對此不但感到錯愕,也嚴正警告北京及港府不要踰越違反人權及侵害在港台灣團體及機構正當權益的界限。
陸委會警告京港:勿違人權侵權益
陸委會強調,台方關心香港情勢,但從未介入;台駐港機構更是經過雙方同意,提供民間交流服務,長年以來亦從未逾越分際。香港方面應依雙方協議保障台駐港機構不受任何政治干擾,切勿無限上綱、輕舉妄動,破壞台港及兩岸關係。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