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銳紹:駱角色如黨委 劉兆佳:令法例起應有震懾
【明報專訊】由身兼港澳辦副主任、中聯辦主任的駱惠寧擔任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反映國家安全的工作是由中央主導,正因駱惠寧已身兼兩要職,有助協調中央在港的國安工作。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則認為,有關安排顯示中央有意透過駱惠寧的顧問角色,將中央意志帶入港府架構。
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特首林鄭月娥任主席,特首辦主任陳國基任秘書長,成員全是港府官員;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任命,職責是向國安委提供意見,並會列席會議。劉銳紹形容,中央任命駱惠寧出任顧問,實際有「指導」香港角色,在中國的政治語境下,駱的意見即是命令,角色等同黨委。他稱有關安排是中央在正常架構上,僭建共產黨的政治領導,透過駱惠寧的顧問角色,將中央意志帶入港府架構,以「合法方式」達至中央的政治目的。
劉銳紹表示,駱惠寧在中聯辦、港澳辦身兼要職,同時意味兩辦在港府的角色將更大,不排除中央日後對香港選舉、教育、新聞等事務的參與愈來愈多。
劉兆佳表示,港區國安法有多處特殊安排,包括由中央官員駱惠寧出任國安委顧問,認為反映了國安工作是由中央主導,港區是配合、執行。他說駱惠寧本身出任兩辦要職,個人政治地位高,有助協調中央與港府、國安委與國安公署之間的工作,並發揮、監督港府維護國安工作。他補充,由中央官員指導、監督本港國安工作,目的是令法例產生應有的震懾力;駱惠寧雖是顧問角色,若其意見來自中央立場,港府難以不接受。
盧文端:顧問崗位無實務工作
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認為,國安問題屬國家層面事務,中央委任駱惠寧任國安委顧問,體現中央的管轄權,「過去一直不用(管轄權),不代表不可以用」。他說駱擔任的顧問崗位並無實務工作,並非最重要角色,稱國安委最重要的是秘書長,是手持實權的崗位,現時亦由港人出任,反映中央亦不希望插手香港事務,除非發生重大事情才會出手。
(港區國安法)